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记者 高靓)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历经两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已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从2013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将按新目录执行。此次专业目录修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次。
新《专业目录》仍然按照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个层次进行划分,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加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到506种。
新《专业目录》在保留一批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基础上,主要调整了一批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较小的专业。例如,将“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和“轻工生物技术”专业合并为“生物工程”。同时撤销了林木生产教育等12个无布点专业。
新《专业目录》还根据行业和学科发展,对部分专业门类进行了拆分、更名,例如专业类种的经济学类拆分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和经济与贸易类;图书档案学类更名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此外,新《专业目录》增设了一批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应用性强、行业针对性强的新专业。例如,根据当前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安全运营需要,新增了“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
据介绍,此次专业目录建构坚持“以宽为主、宽窄并存”的原则,调整后的12个学科门类与研究生学科门类完全一致,专业类与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基本一致。
本次专业目录修订的另一大突出特点是专业目录结构的优化,首次区分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在新目录中,共有基本专业352个,特设专业154个。所谓基本专业,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而特设专业则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大学专业。这是新版《专业目录》与前三版《专业目录》只设单一性质专业的最大区别。
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综合组组长、上海交通大学原副校长叶取源告诉记者,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既保证专业目录的完整统一,又有利于专业的动态调整,增强适应性。
今后,《专业目录》将每10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每5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向社会公布,每年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均列为特设专业。此举为高校根据办学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提供了机制保障,也有利于规范办学。
此次,教育部在落实与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上迈出了重大步伐。按照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新《规定》首次对高校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和审批两种制度。今后,只有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才需要经过教育部审批。而设置《专业目录》内除国家控制布点以外的400多种专业,均无需审批,而是采取备案的方式。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加强了对专业设置的宏观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实行高校设置专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建立高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三级专业设置专家评议和监督组织大学专业,对于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对办学质量低下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等退出机制;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对于过度设置和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需要的专业实施国家调控。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要依据新《专业目录》和新《规定》,做好学校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博体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改变管理方式,从重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重指导、强服务的间接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专业评估监督体系。